【政策申報】關於促進生物產業生態圈 (產業功能區)成型成勢發展的若干政策專案申報開始!![]() 2021年第一批《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關於促進生物產業生態圈 (產業功能區)成型成勢發展的若干政策》專案申報通知 為全力構建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產業生態圈,推進生物產業功能區建設,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展開2021年第一批《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關於促進生物產業生態圈(產業功能區)成型成勢發展的若干政策》專案申報工作。
一、支持原則
(一)本政策按照擇優、扶優原則支援現代生物製藥、化學創新藥、高性能醫療器械、專業外包服務、健康服務等領域的稅收和統計關係在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的企業及機構(個別政策條款可延伸對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生物產業上下游協同發展具有關鍵作用的生物城外企業及機構)。 (二)企業管理規範,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積極配合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開展各項統計等相關工作。 (三)企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事故。 (四)申報本政策的專案原則上不能申報成都高新區、雙流區其他同類政策。
二、支持政策和申報條件
(一)鼓勵企業壯大規模 支持方向一:支持企業入選中國醫藥工業百強榜 1.申報對象:首次入選國家工信部中國醫藥工業百強榜的重點企業。 2.支援標準: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並以生物城管委會名義給予通報表揚。
支持方向二:鼓勵工業企業高品質上規入庫 1.申報對象: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國家標準(工業 2000 萬元,含本數)且 R&D 投入達到 6%(含本數)以上並成功入庫的企業。 2.支援標準: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三:鼓勵企業受託生產藥械 1.申報對象:經相關部門許可,接受非關聯企業委託生產藥械產品的生 物城內工業企業。 2.支援標準:每新增一個受託生產藥械產品,以產品的銷售和產值在生物城結算的(委託生產年限不得低於 2 年),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根據該產品上一年度銷售收入的 2%給予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四:鼓勵企業導入成熟品種 1.申報對象:通過市場化方式導入具有國際領先性和巨大市場前景的І類新藥,以及具有關鍵創新技術、達到國際同等水準和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新藥、首仿藥在生物城內進行生產、產生的效益在生物城內結算的企業。 2.支援標準:具有國際領先性和巨大市場前景的І類新藥以及具有關鍵創新技術、達到國際同等水準和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新藥、首仿藥,在生物城內落地後,視落地前市場規模及落地後市場預估情況,經評審,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一次性獎勵。產品落地後,按產品銷售收入分梯度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獎勵。
(二)加大重點產品培育 支持方向一:億元品種培育 1.申報對象:單個藥品含稅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5 億元、10 億元、20 億元的企業,或單個醫療器械產品含稅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2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2 億元的企業。 2.支援標準:對企業單個藥品含稅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5 億元、10 億元、20 億元的,分別給予 100 萬元、300 萬元、500 萬元、10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單個醫療器械產品含稅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2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2 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 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直接達到高層級的可以同時享受低層級的獎勵)。
支持方向二:鼓勵開展一致性評價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通過一致性評價或經國家藥監局確定為參比製劑,並在生物城實施產業化的品種。 2.支援標準:生物城內企業通過一致性評價,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20%,給予每個產品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補貼,其中,對成為國內前三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50%,給予每個品種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補貼;對國家藥監局確定為參比製劑的,再給予 100 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1000 萬元。
支持方向三:鼓勵重點產品參與帶量採購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參與國家醫保局主導的藥品集中採購,中選並簽署三方協定的品種。 2.支援標準:中選採購給予 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中選採購額占比在同批採購企業中最高,再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800 萬元。
支持方向四:鼓勵醫美行業優勢企業規範化經營 1.申報對象:上年度以及本年度新獲得 JCI(國際醫療衛生機構認證聯合委員會)國際認證、中國整形美容協會 5A 醫療整形美容機構認證的區內醫美機構(企業)。 2.支援標準:新獲得 JCI(國際醫療衛生機構認證聯合委員會)國際認證的,給予一次性 50 萬元獎勵;新獲得中國整形美容協會 5A醫療整形美容機構認證的,給予一次性 30 萬元獎勵。
(三)鼓勵佈局前沿技術應用和重大平臺、品種 支持方向一:加大優勢品種扶持 重點創新藥品品種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具有國際領先性和巨大市場前景的 1 類新藥和具有關鍵創新技術、達到國際同等水準和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新藥、首仿藥在研品種。經專家評審符合條件的,在申報當年或上一年進入藥理毒理研究、Ⅰ期、Ⅱ期、Ⅲ期臨床研究階段或獲得藥品批准文號後,給予補貼。同一品種在一年內最多申報一次,並承諾享受創新補貼的品種在生物城結算、不進行品種轉移。 2.支援標準:具體補貼比例和金額見下表 備註:無法進行臨床研究分期的項目,在申報品種獲得藥品批准文號之後,經專家評審,按臨床研究投入的 30%/20%
創新醫療器械品種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具有前沿和顛覆性技術的三類醫療器械在研品種和具有關鍵創新技術、達到國際同等水準和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二、三類醫療器械在研品種。經專家評審符合條件的,在申報當年或上一年完成樣品研發,安全性、有效性得到初步驗證,並完成註冊檢驗、臨床試驗備案,或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給予補貼。同一品種在一年內最多申報一次。 2.支援標準:具體補貼比例和金額見下表。
支持方向二:前沿技術應用 1.申報對象:利用免疫治療、細胞治療、基因治療、再生醫療等現代前沿技術開展創新研發和成果轉化的企業,且上年度 R&D 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超過 50%。 2.支援標準:按照企業實施基礎與優勢、專案實施內容及進展、總預算與前期資金投入、技術領先性、獨創性、競爭性,技術可行性和應用前景等,依據多維度指標權重,經專家評審認定,給予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補貼。同一企業在一年內最多申報一次。
支持方向三:支援智慧醫療創新應用示範 1.申報對象:實施互聯網+、人工智慧+、5G+、大資料+等智慧醫療創新應用示範項目,具有創新性、示範性、實用性,相關互聯網、人工智慧、5G、大資料等創新技術投入超過項目實際總投入的 20%的生物城內生物企業(包括健康服務企業) 2.支援標準:根據申報項目的資源投入、創新水準、應用實效、示範效應等,依據多維度指標權重,經專家評審認定,按照專案實際總投入的 20%,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四:鼓勵建設功能性創新平臺和大科學實施
1.申報對象:加強創新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供新藥(醫療器械)創新研發關鍵環節開放共用平臺的企業。 (1)屬八大技術領域:免疫治療、基因治療等現代生物治療技術;新型疫苗、抗體等重大生物製品研製;基於現代資訊技術、新結構、新靶點的藥物設計及新藥研發;以機器人、單細胞測序和分子診斷為代表的醫學工程與醫療器械;臨床醫學和轉化研究;重大疾病的分子分型與精准醫療;幹細胞、生物醫用材料與再生醫學;基於 5G、人工智慧、大資料等技術的智慧醫療。 (2)技術水準:處於國際一流水準、具備核心技術、有助於迅速提升區域產業競爭力,具有切實可行的共用機制和服務模式。 (3)所處階段:已開展前期基礎工作,具備平臺構建技術實力、產生實質性投入、具有階段性成果等。 2.支援標準:按照企業實施基礎與優勢、專案實施內容及專案進展、總預算與前期資金投入、重要性、創新性、帶動性等,依據多維度指標權重,經專家評審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獎勵。獲得國家立項並得到中央財政經費支援的,按照到位國家專項資金的 50%,給予地方配套資金支持,單個項目累計獲得不超過 500 萬元獎勵。 支持方向五:支援企業進行平臺認證 1.申報對象:以企業為主體創建的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或通過 GLP、GCP、AAALAC、CNAS、CMA 等認證企業。 2.支援標準:經認定後,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認證和上規入庫 1.申報對象:在生物城註冊成立之後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複審通過的,以及對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進行獎勵。 2.支援標準:首次通過高企認定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複審通過的,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高新技術企業首次上規入庫的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七:發放和鼓勵使用創新券 創新券有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四)強化高品質科創空間建設 支持方向一:支持校企開展橫向課題研究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通過與國際國內高校、科研院所等非關聯機構開展橫向課題研究,已結題並取得相關實效。 2.支援標準:經專家評審,最高按照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 30%,單個課題給予最高 10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二:鼓勵企業進行技術交流參加展銷展會 1.申報對象:參加國際性、全國性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等各類商貿促進活動的企業(包含不限於全國藥品交易會、世界製藥原料展覽會(CPhI)、中國國際醫療器械博覽會等)。 2.支援標準:對生物城內企業參加區域性、全國性、國際性展會,開展各類技術經濟交流活動,按照參展費(展位費、展臺裝修費)的 50%,同一企業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三:支持主辦專業化、國際化高端論壇 1.申報對象:在成都市範圍內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舉辦科創活動、高端峰會、行業論壇展會等活動的生物城企業。 2.支援標準:對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舉辦科創活動、高端峰會、行業論壇展會等活動的企業,按照實際活動費用(僅包含酒店、會務、嘉賓交通費)的 50%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四:支持科技孵化載體提質增效 1.申報對象:上年度通過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眾創空間認定或備案的企業。 2.支援標準:對上年度獲得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支持。
支持方向五:支持高層次人才開展科技創新 1.申報對象: (1)由成都市 ABC 類及以上人才牽頭,在生物城開展的生物醫藥科技創新類專案。(高層次人才在項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於 20%) (2)成都高新區認定的“四派人才”(蓉歸派、海歸派、學院派、創客派)或通過雙流區認定的同類及以上人才在生物城創辦的科技創新類企業。(高層次人才在項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於 20%) 2.支援標準: (1)對高層次人才(達到成都市 ABC 類人才標準)到生物城牽頭開展的科技創新類專案,根據專案的人才、技術、專利、研發、效益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專案扶持資金。 (2)對通過成都高新區認定的“四派人才”(蓉歸派、海歸派、學院派、創客派)或成都市雙流區認定的同類及以上人才創辦的科技創新類企業,給予最高 3 年、最高不超過 500 平方公尺的創業空間支援。
支持方向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1.申報對象:成功獲得國外生物醫藥相關發明專利的且智慧財產權第一權利人為生物城內的企事業單位。 2.支援標準:通過 PCT 途徑或事先經過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保密審查後直接申請國外發明專利而獲得的歐洲、美國、日本發明專利授權,每件 2.5 萬元資助,其他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每件資助 1 萬元。同一件專利最多支持 2 個國家的授權。國外智慧財產權授權資助限額為企事業單位每家每年 50 萬元。
支持方向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申請國外注冊商標 1.申報對象:成功獲得國外生物醫藥相關注冊商標的且智慧財產權第一權利人為生物城內的企事業單位。 2.支援標準:歐洲、美國、日本注冊商標每件資助 4000 元,其他國家注冊商標每件資助 2000 元。同一項目最多支援向 2 個國家的註冊。國外智慧財產權授權資助限額為企事業單位每家每年 50萬元。
(五)夯實臨床研發服務成效 支持方向一:支持開展本地臨床研究合作 1.申報對象:為生物城內藥械企業提供臨床服務的生物城 CRO 公司。 2.支援標準:開展國內藥械臨床試驗,按照每個合同專案實際費用的10%,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補貼;開展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按照每個結題項目實際費用的 10%,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補貼。
支持方向二:鼓勵醫療機構作為組長單位承接臨床試驗 1.申報對象:成都市域內醫療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主體)作為組長單位(無組長單位的以牽頭單位為准),承接生物城內企業的藥械臨床試驗。 2.支援標準:根據醫療機構為區內企業提供的服務專案數量、服務效果(企業效果評價)、服務費用等,經專家評審認定,按照臨床試驗實際服務費用的 50%給予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的補貼。同一醫療機構在一年內最多申報一次。
支持方向三:支持醫療機構 GCP 認證(備案)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完成 GCP 認證(備案)醫療機構 2.支援標準:對生物城內的醫療機構完成 GCP 認證(備案)的,按照完成認證(備案)的專業數量,給予每個專業 20 萬元,最高10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六)強化藥械進出口環節能力提升 支持方向一:鼓勵製造業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企業新獲得 FDA(美國食藥監局)、EMA(歐洲藥品管理局)、PMDA(日本藥械局)等醫藥生產品質管制規範認證,並實際發生出口銷售的藥械產品。 2.支援標準:給予單個品種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二:支援流通企業升級提能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藥械流通企業新建溫濕度控制系統、防振動系統、遠端資訊即時採集和傳輸系統等藥械物流標準化設施體系。 2.支援標準:按照相應投入的 40%,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三:鼓勵做大進出口貿易規模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藥械流通企業首次取得國際藥械企業的全國總代、地區首代(省級以上)且年進出口貿易額突破 1000 萬美元。 2.支援標準:按照進出口貿易額年增長部分的 0.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 萬元獎勵。
支持方向四:鼓勵做大國內貿易規模 1.申報對象:國內貿易額過 10 億元的藥械流通企業,且國內貿易額較上一年度或上次獎勵認定額度增幅超過 20%。 2.支援標準:按照國內貿易額增長部分的 0.3%,給予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獎勵。
(七)鼓勵金融產品及模式創新 支持方向一:藥械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等醫藥研發相關保險產品 1.申報對象: (1)在生物城的開展臨床試驗的藥械機構和企業。 (2)申報主體購買生物醫藥(含醫療器械)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含醫療器械)產品責任保險、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等保險產品。 (3)險種根據臨床試驗方案進行投保。同一保單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2.支援標準 (1)藥物臨床試驗須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臨床試驗默示許可(或取得藥物臨床試驗批件),須通過醫院臨床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已有臨床試驗方案並於近期開展臨床試驗;仿製藥生物等效性試驗須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藥物產品責任保險投保人應取得藥品註冊證書,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2)醫療器械人體臨床試驗須在國家或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醫療器械產品責任保險投保人應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或生產許可證。
(八)優化城市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方向一:提供電力配套服務 1.申報對象:對經供電部門明確並按要求自行敷設企業專線,並已繳納高可靠供電費用的企業。 2.支援標準:按所交高可靠供電費用的 10%給予補貼,最高 200 萬元。
支持方向二:提供危廢處置能力服務 1.申報對象:優先為生物城內企業提供危廢處置及管理諮詢服務,實現“應收盡收,應處盡處”,確保生物城內危廢儲存處於低風險運行的危廢處理機構。 2.支援標準:對危廢處理機構優先為生物城內企業提供危廢處置及管理諮詢服務,根據實際處理效果,給予每噸 1000 元補貼,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補貼。
支持方向三:提供安全生產專業化服務 1.申報對象:生物城內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或職業衛生管理示範單位驗收,接入成都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平臺、獲得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 2.支援標準: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 50%,給予最高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資料 詳細項目申報資料請見附件《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委會關於促進生物產業生態圈(產業功能區)成型成勢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三、申報截止時間 2021年第一批項目申報於2021年7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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